作者: 评级币

  • 咸丰三年户部官票京师试行版手写体壹两/PMG 25

    咸丰三年户部官票京师试行版手写体壹两/PMG 25

    咸丰三年户部官票京师试行版手写体壹两/PMG 25

    咸丰三年(1853年)正月十九日,咸丰皇帝准奏试行钞法。二月二十七日,王茂荫等绘制官票样式进呈,并拟定章程,咸丰帝随即下旨,依照章程制作发行户部官票,规定先于京师行用。三月初,颁布试行章程十一条,同时在户部设立官票所核对处,负责官票的发放与回收。户部官票采用白色苔笺纸印造,以靘蓝色印刷,面额、编号、日期均为毛笔填写,集钞界称之为“手写体”。据《钞法汇览》记载,此期发放官票限额为十二万两,自五月初二日开始印造,至六月三十日如数印造完工。首期官票面额定为四等:壹两、伍两、拾两、伍拾两,衡准均系二两京平。每万两印造伍拾两100张、拾两250张、伍两400张、壹两500张,合计1250张,准银壹万两。冠字依次为“天”“地”“宇”“宙”。七月初三日,又增印叁两一种作零星搭放之用,冠字“日”。

    目前所见咸丰三年五月初至七月上旬所印造的户部官票,均为第一批在京师试行流通的官票。马定祥曾在《咸丰泉汇》中记述:“官票金额以墨笔临时填写者极少……仅见咸丰三年发行的一两、三两、十两三种。”足见早期户部官票手写体试行票存世之珍罕。此枚咸丰三年户部官票壹两,即第一版“手写体”京师试行票,虽已历经一百六十余年,但票幅十分完整,且版模初印,文饰清晰,乃户部官票之珍品。

  • 1776年银质大陆币,评级等级为NGC VF 35,系谱为罗马诺和帕特里克收藏

    1776年银质大陆币,评级等级为NGC VF 35,系谱为罗马诺和帕特里克收藏

    一枚1776年银质大陆币,评级等级为NGC VF 35,系谱为罗马诺和帕特里克收藏(3034号拍品),以114万美元(约合人民币741万元)的价格拍出。凭借着精美绝伦的设计和至关重要的“1776”年份,大陆币在早期的美国钱币圈中形成了备受推崇的小众市场。已知尚存于世的银质大陆币仅有四枚。

  • 清代陕西“统税局 统税局”十两圆锭 公博评级GBCA AU55

    清代陕西“统税局 统税局”十两圆锭 公博评级GBCA AU55

    清代陕西“统税局 统税局”十两圆锭 公博评级GBCA AU55

    统税又称统捐,是清末征收的一种货物税,属厘金范畴。“统税局”则是负责征收统税的专门机构,直属户部。晚清厘金制度流弊丛生,中央与地方矛盾激化。《辛丑条约》签订后,清政府为偿还庚子赔款,试图采取裁撤厘金改办统捐等办法,解决眼前的财政困难。所谓统捐,就是将货物从产地起运,在途径的第一个厘卡,一次性缴足沿途各卡所需缴纳的全部厘税,后面的各局、卡,只需查验完纳凭单,不得重复征税。如此一来,既可避免扰民,又可防止税吏中饱私囊,并节省各局卡之冗费。

    然而,自光绪二十九年(1903年)三月统捐开办以来,仅有厘金收数较少的陕西、甘肃等几个内地省份依令改办。而盛产土药的四川、湖北,以及厘金收益较高的沿海各省,害怕提高税率影响本地税收,迟迟没有实行。已改办统捐的几个内地省份,也因为创办新政耗资巨大,统税局每年所征税款入不敷出而陷入困境。鉴于此,清政府只得让权地方,令其自行征收税厘,户部插手地方税收的“统税局”很快名存实亡。

    统捐因征收时间短暂,相关银锭铸额原本稀少,加之后世的熔毁改铸,留存至今已十分少见。此种“统税局”十两圆锭,锭型、戳式颇具陕西圆锭样貌,推测为陕西铸造,所见屈指可数,对于清代厘金制度及陕西地方财税史的研究,均具有宝贵的实物史料价值。

  • 清代广西“迁江县课”五两单槽锭 中乾评级CCG XF

    清代广西“迁江县课”五两单槽锭 中乾评级CCG XF

    清代广西“迁江县课”五两单槽锭 中乾评级CCG XF

    广西通行银锭主要为砝码形,因与滇省相邻,在长期的商贸活动中,二省铸锭风格互有影响。为便于与广西的贸易结算,云南当地铸有少量广西砝码锭型的银锭,而广西采用云南形制铸造的银锭,却前所未见。此枚“迁江县课”税银,属典型的云南单槽锭型,迄今形单影只,仅此一枚,国内外相关文献目录均未见记载,首次现身于公开拍卖。